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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宣科工作职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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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
  • 时间:2017-05-25

一、法宣科工作职责

    1、组织协调和推动指导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,负责起草法治宣传教育规划,计划及有关文件;

    2、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;

    3、组织开展全区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活动;

    4、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验收和评比奖惩等具体工作;

    5、负责全区重点人群普法工作,组织开展调查研究,总结推广典型经验,树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以点带面,推动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与发展。

    6、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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